济南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辩指南
文章详细

审判监督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什么是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7日 济南刑事律师  Tags: 审判监督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什么是刑事拘留

 杨统河律师,济南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审判监督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该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调研发现,审判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基层法院审理的再审案件大幅减少,对审判监督工作的认识有所弱化,加上一些审判人员对审判监督工作还缺乏系统深入的认识,特别是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深刻,主动接受审判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不愿接受监督的倾向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不愿监督、怕得罪人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


  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与审判监督工作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作风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审监工作与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院努力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提高日常接访力度,但少数信访人的案件经一审、二审、再审,甚至提审后,仍无理缠访,给审判监督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产生巨大压力,涉诉信访申诉联动机制和终结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审判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


  目前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按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文件要求,基层人民法院也应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在现阶段还没分开办公的情况下,如何对审判监督工作与审判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我们还缺乏进一步调研和探讨。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审判监督的相关问题,为您推荐: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


检察院怎样进行刑事审判监督





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All Right Reserved 济南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