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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区别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济南刑事律师  

很多人会觉得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样的,但其实是不同的。虽然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比较相似的,主要是其犯罪行为都表现为采取欺骗、虚构等手段,虚报或不报应缴纳的税款。但是这两个罪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区分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呢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了解的并且比较想知道的,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内容吧,同时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在犯罪客观方面

逃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罪则是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但应当注意的是,在商品的出口环节,只有行为人在根本没有出口货物,而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在犯罪主体方面

逃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逃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而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般主体,可由纳税人构成,也可由非纳税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行为人通常不是其所骗税收的纳税人。

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虽同为故意犯罪,但两者的犯罪目的各不相同。逃税罪的目的是行为人在有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款、逃避纳税义务。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则是行为人在未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

经过整理之后,我们清楚的知道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之间是存在三方面的区别的,即上文中介绍到的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以及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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